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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yAKAME提供 7 天猶豫期,若欲辦理退換貨,請來信與客服人員聯繫,並在郵件中告知您的姓名/訂單編號/聯絡電話/退換貨品名/退換貨原因等信息。
請務必於收到商品 7 天內聯繫TA臉書粉絲團,我們將在收到您的訊息後立即為您辦理。
客服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30~18:30
1.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
2. 提醒大家,猶豫期無法提供「試用」,所以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 切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請勿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原廠外盒。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或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
3. 一經拆封使用,就無法提供退換貨,還請大家理解。
1. 退貨申請必須要在「收到商品起算七天內」提出申請(以系統或臉書私訊時間為憑)。
2. 商品必須完整的【全新狀態(無使用過)】,包含主體與配件,包含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【如若產生折舊,則會有相關的整修費用】【全新狀態如有損壞恕不退費】(瑕疵品除外)。
3. 食器類商品(如酒類、起司、餐飲器具等),因衛生問題考量,使用過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4. 退貨申請完成後,請您將貨物回復原狀並寄回指定的退貨地點。
5. 如已有索取紙本發票請將發票寄回至:106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2號7樓。並請保留掛號單據。
6. 部分品項之合作廠商退貨作業方式不同,請配合廠商完成退貨作業,如:自行寄回至廠商地點。
7. 請注意:申請退貨翌日起算15天,若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
1. 商品外盒請勿直接黏貼物流單寄送,請另加外包裝袋,避免破壞商品外盒或原包裝,影響您退貨的權益。
2. 購買多樣商品,因商品由不同廠商出貨,請個別還原包裝。
3. 請於退貨商品外包裝附上: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、地址,以利退貨作業查詢。
1. 如已超過了七天猶豫期的退換貨時效,故該商品僅提供維修服務,敬請見諒!
2. 維修需自行負擔寄回商品的運費,維修廠商則會幫您負擔寄還商品的運費。